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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之锋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名 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

联合早报-中国·2026/9/2 14:38:31🔗 原文

📌 概要

正在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“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”罪。其律师求情称其犯案时年仅23岁,已在狱中近六年,主张判三至10年;若认定为“罪行重大”,则应参照黎智英案判20年以下。根据香港国安法,该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,法官谭耀豪将择日宣判。

⚡ 关键要点

  • 黄之锋在高等法院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,最高可判终身监禁
  • 辩方以犯案时年轻、已服刑近六年及检控延误为由求情,主张判三至10年
  • 法官表示将尽快宣布判刑及理由,日期待定
一辆相信是载着香港民主派人士黄之锋的囚车,星期三(9月2日)上午驶入香港高院。黄之锋当天承认“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”罪。(法新社)

正在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,星期三(9月2日)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“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”罪,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。

黄之锋的代表律师当天在庭上求情时指出,黄之锋2020年犯案时只有23岁,因其他多起案件已在狱中度过近六年,今年年近30岁,原本预计最快明年1月获释;期望法庭轻判,给予他改过自新和反思的机会。

代表律师说,黄之锋的犯案行为集中在2020年7月,同年8月起他已很少发布社交媒体帖文,且这起案件检控延误,令刑期不能与“初选案”同期执行。

律师主张,黄之锋应被判处三至10年刑期;但若法庭认为他属于“罪行重大”,就应考虑黎智英案,由于黎智英案远比这起案件严重,因此对黄之锋应判处20年以下刑期。

根据《香港国安法》,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可被判入狱三至10年,若属“罪行重大”,可判入狱10年以上,甚至终身监禁。

负责这起案件的高院法官谭耀豪表示,会尽快宣布判刑及理由,决定日期后会通知各方。

综合港媒报道,黄之锋星期三身穿深蓝色长袖恤衫出现在被告栏内,面容消瘦,但精神不错。他与法律团队交谈后,向旁听席及记者席点头示意数次并挥手。

根据案情,黄之锋等人在2016年成立“香港众志”,之后开始推行香港人“民主自决”政治目标。《香港国安法》实施前,黄之锋及罗冠聪等人采取国际游说策略,利用脸书、推特(现为X)等社媒,呼吁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,又出访外国、与外国政客会面、接受外媒访问、发起联署运动、宣传名为“国际线”的活动。

案情提到,黄之锋及罗冠聪等人在2016年11月访美,与时任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、联邦参议员鲁比奥等人会面,推动通过《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》;也曾出访德国、意大利、欧洲议会等争取国际关注。

《香港国安法》实施后,“香港众志”解散,但黄之锋和罗冠聪仍持续推动“国际线”工作。其中罗冠聪负责在海外与外国官员会面、出席会议;黄之锋则通过接受外媒访问及转载罗冠聪的文章,维持国际关注度。

黄之锋在15岁时参与2012年的反国民教育示威,之后在2014年占中运动时担任主导角色,同年被美国《时代》周刊选为年度最具影响力青少年之一。2019年香港发生反修例风波,他初期参与示威,后期积极展开国际游说,最终因违反《香港国安法》,在去年被控勾结外国势力罪。

黄之锋在2020年11月已因煽动非法集结罪被禁囚,过后因涉“47人颠覆案”被判入狱四年八个月,之后又涉其他案件再被加刑,至今已连续服刑近六年。

香港公共管治学会理事长陈财喜博士接受《联合早报》访问时指出,最近中美关系缓和,双方正为两国元首9月会面营造良好氛围,相信美国政府在这起案件下判后,不会有实质性的反制动作,最多是发声明表达关切和不满。

他认为,这起案件对仍在香港的民主派人士会产生震慑作用,特别是案件提到黄之锋请求欧美国家支持香港的社会运动,“相信香港民主派人士日后会更加小心和西方政府和政治团体往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