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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贿1.48亿余元 金湘军一审被判死缓

财联社深度·2026/9/8 09:07:11🔗 原文

📋总体概括

2026年9月8日,河南信阳中院一审宣判:山西省原省长金湘军因受贿罪被判死刑、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全部财产。法院查明其2004年至2025年4月间,利用玉林市长、防城港市委书记、天津市副市长、山西省委副书记兼省长等职便利,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,受贿折合人民币1.48亿余元。因受贿未遂、如实供述并主动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事实、赃款部分追缴,获从轻处罚免于立即执行死刑。

关键信息

  • 金湘军一审被判死缓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
  • 受贿时间跨度逾20年(2004年至2025年4月),总计折合人民币1.48亿余元
  • 其仕途横跨广西、天津、山西三地,历任玉林市长、防城港市委书记、天津市副市长、山西省长等要职
  • 获从轻情节包括受贿未遂、归案后如实供述、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事实、赃款部分追缴
  •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追缴上缴国库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

🔥犀利点评

受贿1.48亿判死缓,看似重判实则留命——未遂、坦白、退赃三张牌一打,死刑立即执行基本无缘。真正值得琢磨的是其跨三省的仕途轨迹:玉林起步、天津跃升、山西收官,受贿曲线与升迁曲线高度重合,说明问题可能不止一地一时。异地审判到河南信阳也符合惯例,斩断地方关系网。反腐败高悬利剑之下,仍有官员横跨二十余年持续收钱,靠个人觉悟显然不够,关键还在权力寻租空间的制度化收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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