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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称被镇干部推入厕所强奸,警方起初不予立案,复核后改口
📋总体概括
四川宜宾筠连县一烧烤店老板娘林某自称6月28日晚被镇政府公职人员杰某推入店内厕所强奸,事后曾企图割腕自杀。筠连县公安局最初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,经复议维持后,宜宾市公安局复核认定原复议认定事实错误,确认有犯罪事实并撤销原决定书,但截至9月11日警方尚未告知林某是否已正式立案。杰某否认强奸,称双方存在误会,案件真相仍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查证。
⚡关键信息
- ▸林某自称6月28日晚在自家烧烤店被镇公职人员杰某推入厕所强奸,事后曾企图割腕自杀
- ▸筠连县公安局先以「无犯罪事实」决定不予立案,宜宾市公安局复核后认定「有犯罪事实」并撤销原刑事复议决定书
- ▸6月30日警方出具受案回执,7月1日杰某被释放,立案进展至今未告知当事人
- ▸杰某接受采访时否认强奸,称双方之间存在误会
- ▸双方事发前两天才认识,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两人曾频繁联系,丈夫设局将杰某扭送派出所
🔥犀利点评
这起案件最刺眼的地方不在案情本身,而在程序:县公安先认定「无犯罪事实」,市局复核又认定「有犯罪事实」,同一事实两级结论截然相反,难免让人怀疑基层办案是否因涉案者公职身份而手软。复核纠偏说明监督机制起了作用,但纠正来得太慢,且立案与否至今不给当事人明确答复,程序正义打了折扣。真相要靠证据说话,可办案态度本身就该被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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